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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里木大学实验室守则
2021-06-10 23:55  

校教发〔20188

一、学生应按编定的组别和指定的座位就座,不准任意调动。在实验前主动接受安全教育、必须看懂实验指导书,并认真做好预习。否则,不得参加实验。

二、必须严格遵守纪律,注意维持实验室环境的安静、整洁。实验室不准大声讨论或谈笑,不准将实验废液、废物乱倒、乱扔。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走动,以免影响他人实验。

三、在教师讲解时,学生对桌上所有仪器设备、实验材料都不得动用,要严守操作规程,切实注意安全。为了防止仪器损坏,在使用仪器前,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。对精密、贵重的仪器设备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操作。

四、实验中要大胆细心。实验的数据和出现的情况必须认真记录,对实验中发生的问题,要勇于揭示和分析,设法加以解决,或者从理论上加以发挥。实验结束后,学生要认真的、独立的完成实验报告,不得抄袭。如发现抄袭现象,则抄袭者与被抄袭者均按不及格论处。

五、在实验中发生仪器损坏等事故时,应立即控制现场并报告指导教师,酌情处理。

六、实验完毕,不应妨碍其它小组实验,并应按规定做好仪器设备的擦洗、校验、整理、复原等工作。自觉做好实验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。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七、由同学保管使用的仪器设备,如有损坏,视情节轻重酌情赔偿。遗失的仪器设备要全部赔偿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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