植科院发〔2018〕8号
植物科学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
评选办法(试行)
各单位:
为鼓励学生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积极开展创新研究,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毕业论文(设计)的指导工作,提高学院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评选原则
1.坚持科学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2.毕业答辩综合成绩达到优秀或在答辩组中名列前茅。
二、评选对象及比例
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, 学生为第一作者,塔里木大学为第一单位。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论文(设计)总数的10%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填写申请表。按照学院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标准和答辩情况,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。
2.答辩组推荐。各答辩组于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结束后组织相关教师评定本答辩组拟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并排序。
3.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。各答辩组报送推荐材料后,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推荐的毕业论文(设计)予以评选及审议,提出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的人选。
4.评审结果公示。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。
四、评选标准
1.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须符合以下要求:
(1)选题科学,符合专业特点与要求,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达到教学要求。
(2)能独立查阅文献资料和从事相关调研,具备收集、综合归纳、分析各种信息的能力。
(3)试验设计合理,方案具体可行;论据充分,结论严谨、合理;逻辑性强,文理通顺,图表正确;论文格式规范。毕业设计图纸清晰、整洁、正确、完备,设计成果有较好的实用价值,或具有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。
(4)论文撰写结构严谨,文字通顺,用语规范,格式符合学校、学院要求。
(5)具有创新意识;对前人工作有改进、突破,或有独特见解;有一定应用价值或应用前景。
(6)毕业答辩综合成绩按照指导教师20%、评阅人20%、答辩成绩60%的比例汇总组成。
2.毕业论文相关研究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录用,可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;在一般期刊公开发表或录用,且答辩综合评定成绩≧80分,可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;与毕业设计相关的规划设计方案经过正规的招投标程序被公司采纳,可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。
五、表彰及奖励
1.学校对获得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的学生予以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2.学校对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予以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。
六、附则
1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2.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。
植物科学学院
2018年5月28日
抄送:校教务处

塔里木大学植物科学学院 2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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