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各班级:
根据《关于做好塔里木大学2021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校学发【2021】8号)相关要求,依据《塔里木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发【2010】104号)、《塔里木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发【2010】104号)、《塔里木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发【2017】148号)等文件精神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规则和程序,经班级综合测评、班主任推荐、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,学院党委研究讨论初步确定王志祥等19人获得国家奖学金,任海疆等64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,杨秀玉等867人获得国家助学金,获奖学生具体名单详见《植物科学学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》(附表1)、《植物科学学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》(附表2)、植物科学学院2021-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(附表3)。
初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10月14日-10月16日),如有异议,可以通过电话等任何形式向学院纪委进行反映和举报。
受理部门:学院纪委
电话举报:0997-4683807、4683136
通讯地址:塔里木大学农科楼103室
附表1:《植物科学学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》
附表2:《植物科学学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》
附表3:《植物科学学院2021-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》
植物科学学院
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